2022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会议召开

      3月24日,2022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会议召开。会议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,总结2021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,深入分析形势,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。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沈传勇作2021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报告。河北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广东、新疆省级监测机构作交流发言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赵军宁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会议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党委书记薛光华主持。
赵军宁充分肯定2021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,特别是在报告数量质量提升、法规制度建设、体系能力建设、技术支撑作用发挥、监测系统增效、推进科研创新、深化国际交流、开展科普宣传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。
  会议指出,2021年,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主动作为、克难奋进,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上市后监测评价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,服务监管效能取得显著提升,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坚实步伐,实现“十四五”良好开局。监测评价基础不断夯实,体系制度建设日趋完备,各项监测评价工作稳步推进,为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。
  会议强调,“十四五”时期,药品监管工作面临新形势、新机遇、新挑战,要把稳中求进、高质量发展、提升服务监管能力贯彻监测评价工作始终,坚持监测评价能力提升,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,在提高服务药品监管的嵌入度和贡献度中展现新作为。今年,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,认真落实“四个最严”要求,着力保安全守底线、促发展追高线,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,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,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,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  会议对2022年药品监测评价工作提出七项要求:一是持续加力、聚势赋能,加强体系能力建设,做好药品监测评价相关任务分解和推动实施;二是把握重点、协同推进,健全法规制度体系,督促指导企业严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;三是未雨绸缪、精准研判,发挥警戒风险防范作用,妥善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;四是传承精华、守正创新,推动中药药物警戒发展,逐步探索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;五是审时度势、登高望远,推进科研创新纵深发展,加快推进新工具、新标准、新方法研究和应用;六是融入大局、融通国际,持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,为全球药品监管工作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;七是树立品牌、扩大影响,努力办好交流宣传培训,凝聚药物警戒工作社会共治合力。
  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、医疗器械监管司、化妆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,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会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,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药品监管部门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,解放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,解放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,卫健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,浙江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,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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